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2,113,171.51元,未分配利润1,285,230,527.92元;母公司净利润214,221,110.59元,未分配利润1,299,494,957.5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285,230,527.92元。

  2、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的策略、资金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123,125,0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38,505,300股后,剩余1,084,619,720股,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8,616,338.40元(含税)。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38,616,338.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45%;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A股股份回购金额250,036,150.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488,652,488.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6.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合计238,616,338.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途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51,035.59万元和34,879.18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占比分别是8.77%和6.33%,均远低于50%。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统筹管理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当支付的票据,提升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关情况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可以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够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升公司票据收益,并能大大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汇票进行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能够最终靠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能够大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

  2、公司可通过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当支付的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当支付的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异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企业能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坏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当支付的票据统筹管理,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及《市值管理制度》两项公司治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出席人员:董事长任思龙先生、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程秋高先生、独立董事李传轩先生。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日)下午14: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赞同公司实施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1月30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2月21日届满。2024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批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依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现依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赞同公司实施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1月30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申请,在2023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90,038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过户价格为7.00元/股,符合《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本计划持有的股票不得卖出。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依据公司未来3年公司业绩情况及参与对象个人考核情况分三批确认归属。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期已于2024年2月21日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安排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评价的评价结果为准,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确认。对于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含)以上的参与对象,其对应归属批次归属100%权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依据公司未来3年公司业绩情况及参与对象个人考核情况分三批确认归属比例,并在确定的归属比例范围内逐步变现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456号)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可归属并变现的股票为0股。

  根据《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时的权益归属及累计计算的规定,若公司上一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但加上本年度的业绩后达到累计考核归属条件的,上一年度对应的归属权益仍可以100%进行归属,具体执行方案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由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可归属变现的股票为0股,累计至下一年度累积计算,具体方案将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投资于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结合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形,拟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三)投资方式:投资于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利率、通货膨胀、流动性、法律与政策、信息传递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实施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投资于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实施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高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把握市场动态,洞察行业趋势,凭借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与高效的客户响应机制,不断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前沿产品。公司致力于推动外资品牌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坚定不移地朝着塑造国际知名品牌的目标迈进。

  公司目前从事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以及智能家居、中低压智能配电柜等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作为用电负载的前端设备,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智算中心、新能源汽车、电力、工业、基础设施、智能楼宇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公司坚持智慧电气解决方案专家的行业定位,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上海市智能工厂、上海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浙江省未来工厂。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嘉兴市绿色工厂、清洁生产企业,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入选工信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已经全部售出,本次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照规定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等相关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4-029)。

  (1)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4-043)。

  (2)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4-065)。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持续推进智能配电及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公司与上海逐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逐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逐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了良云智慧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4-027)。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强化区域战略布局,公司以自有资金一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并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2024-026)。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9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4-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2,113,171.51元,未分配利润1,285,230,527.92元;母公司净利润214,221,110.59元,未分配利润1,299,494,957.5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285,230,527.9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123,125,0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38,505,300股后,剩余1,084,619,720股,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8,616,338.40元(含税)。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东吴证券关于良信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涉及全体委员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均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年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最终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程秋高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均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可以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