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履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厚实安稳经济运转的一揽子办法及配套方针,我市于东西印发了《关于河北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晰转供电环节价格方针的告诉的告诉》(石发改价格〔2022〕389号,以下简称《告诉》),进一步标准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

  《告诉》清晰了转供电环节最终用户价格的构成方法,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网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最终用户电费中加收别的的费用;清晰转供电主体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备和配套设备用电(含转供电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电量)电费、运转保护费,经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的途径处理;《告诉》还就转供电环节相关改造、价格公示、方针解读等作业提出要求。

  《告诉》自7月1日起履行,该项方针的履行,将有利于进一步标准我市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撤销不合理加价,下降最终用户用电担负。